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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筑牢煤矿安全生产防线
2021-09-07 10:04:09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正式以法律授权的形式对检察公益诉讼予以明确,为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为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9月2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梁柱的带领下,会同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孟建瑞及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深入昕益旺岭煤业有限公司、华瀛天星集广煤业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情况。检察干警详细了解了煤矿的生产经营、调度指挥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一通三防”等情况,针对存在的灭火器失效、智能矿灯充电架显示屏领退信息滞后等安全隐患,灵活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生命重于泰山。该院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助力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矿山和尾矿、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危险废物、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安全隐患,强化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合力,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灵石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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