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延峰,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介绍我省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骞进: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市,提高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口人才支撑,按照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部署,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户籍政策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印发《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延峰同志,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同志,介绍我省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还有境外媒体的记者,欢迎大家。
首先,请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延峰,介绍我省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相关情况。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 王延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光临今天发布会现场的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4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决定从下发之日起,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调整放宽5项户口迁移政策。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就是通过各位记者朋友向社会发布这一消息和相关内容。
一、背景和意义
下面,我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户籍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就“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专题审议,先后就户籍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也先后召开会议,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9〕328号),明确提出了“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要求,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户籍政策。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要“继续加快城镇化步伐,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提高一个百分点”的发展目标。此次户籍政策的调整放宽,着眼于改革创新、立足于奋发有为、致力于人民福祉,主动求新、自我革命,不仅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而且是落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推出的实实在在便民利民惠民工程,有利于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吸引各类人才来晋就业创业,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第二个方面,我介绍一下此次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要达到的工作目标。
2015年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全省城镇人口由2014年的1192.72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1443.5万人,累计增加250.78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33.86%增长到40.85%,累计增长6.99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的增加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聚集,促进我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总的原则和要求是“能放则放、应放尽放”。主要目标是——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人口在城市落户,破除户籍迁移壁垒,健全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确保“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的实现。
三、改革主要内容
第三个方面,我介绍一下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这也是此次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关键和核心所在。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调整放宽了户口迁移政策,全省统一了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条件,进一步拓宽了学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落户通道。
一是针对合法稳定就业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针对合法稳定住所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针对学历人员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只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我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是针对在校大学生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只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证明材料,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是针对技术技能人才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只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为确保以上5条户籍改革政策落到实处,省政府文件中同时对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针对性从“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政策落实、加快建设步伐、大力宣传引导、方便群众办户”等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要求。
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推出的又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举措。希望广大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准确解读此次我省出台的户口迁移政策,大力宣传山西全省各地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使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骞进:
谢谢王延峰副秘书长的介绍。
下面,请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就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户口迁移政策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立刚: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省公安厅就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作如下表态发言。
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新闻发布会召开之前,省公安厅已专门召开了全省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户籍民警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的具体内容,熟悉掌握调整后的户口迁移政策和办理流程,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服务,确保调整放宽后的户口迁移政策落地生效。
二是不折不扣地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结合此次户口迁移政策的调整放宽,我们将尽快调整优化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户政业务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并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理手续,切实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到“服务不缺位”,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便利感。
三是不折不扣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将综合运用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两微一端”、公安自媒体等载体,协调主流媒体和重点网站,精心宣传解读,把户口迁移政策讲透彻、把“放管服”改革措施讲清楚、把对群众的服务讲明白,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政策红利,促进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进城落户。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骞进:
谢谢张立刚副厅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主要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 王延峰:
《通知》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要求,在之前我省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调整放宽,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或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市,进一步“降低门槛”和“拓宽渠道”。
一是取消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和办理居住证的限制。全省城镇范围内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拓宽了人才落户渠道。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新增了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我省的情形。教育部学信网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山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符合落户条件的当事人户口具体登记在什么地方?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立刚:
对《通知》规定的五类落户情形,群众只需持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在受理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当事人可选择将户口登记在本人所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派出所社区(人才)集体户。
山西科技报记者:
我省今后可以实行“零门槛”落户吗?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立刚:
目前,《通知》已经最大限度地调整放宽了我省的落户限制,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均可对照不同的条件办理进城落户。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政策出台后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市情况,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口流动形势,开展广泛深入的总结评估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研究提供参考。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骞进:
记者提问到此为止。非常感谢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两位负责同志,也对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