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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新闻发布会
2020-10-29 17:32:48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10月2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省工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占祥,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王晋,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高航,省能源局副局长闫文泉,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怀玉,介绍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之年。省委成立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林武担任双主任,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10月1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林武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合力攻坚,努力推动全省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 

  为帮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省工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占祥,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学锋,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王晋,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高航,省能源局副局长闫文泉,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怀玉,介绍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介绍全省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总体安排。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大山: 

各位媒体朋友: 

  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10月13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林武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全省上下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咬定目标,强力攻坚,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下面,我代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简要通报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情况。 

  一、工作目标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各项任务指标都要如期交账,尤其是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在内的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之举,总体目标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向好,确保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如期完成。 

  截至10月19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9%,同比改善9.6个百分点,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基础,但成效还很脆弱,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现在已经进入秋冬季,高湿、静稳、逆温等不利天气条件多发,大气环境容量较春夏季明显变小。加之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强度高,多数城市又位于盆地,环境容量先天不足,多个因素叠加,很容易出现重污染过程,导致空气质量反弹。大气污染防治不容有丝毫乐观和懈怠,我们要咬定目标、迎难而上,一微克一微克抠,一天一天争取,以更大的努力,坚决完成目标任务。 

    二、攻坚任务 

  按照省政府总体安排,省大气办已印发各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清单,明确攻坚重点和具体要求。总的来讲,攻坚任务可概括为“4+1+1”,即: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一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全面推进焦化产业园区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在去年已关停淘汰焦化产能1192万吨的基础上,今年省政府还将继续推进焦化产能压减,总要求是,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特别是要求太原及周边“1+30”区域的重点县(市、区)力争全部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炉。组织实施焦炉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实施重污染行业深度治理,在全省燃煤火电机组已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年底前推动24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目前17家已完成,其余正在加快推进。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排查整治行动,在三年累计排查并分类整治24593家的基础上,加大排查力度,做到 “动态清零”。调整区域产业布局,今年再推进50余家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二是持续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在2017-2019年已累计完成357余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截至9月底,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1.47万户,预计今年可完成137万户,届时全省将累计完成近50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按照户均4吨左右耗煤量测算,将累计减少散煤近2000万吨,减排SO2排放总量近30万吨,有效缓解冬季散煤污染。强化“禁煤区”建设,推动全省所有县(市)建成区在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划定。目前已有94个县(市)建成区完成“禁煤区”划定,“禁煤区”管控面积达到5816平方公里。做好洁净煤保底,抓好煤质管控,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煤区”销售煤炭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避免散煤复烧。 

  三是大力推动运输结构绿色化。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2020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53550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在年底前基本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目前,忻州市、晋城市、临汾市建成区公交车及太原市、运城市、忻州市、临汾市建成区巡游出租车已全部更新为纯电动汽车。大力推进“公转铁”,推动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206家大型工矿企业修建完善铁路专用线,确保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2亿吨。加大油品质量检测,实现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全覆盖。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对已经注销和已经报废的机动车,加强路面查处。 

  四是进一步提升扬尘管控水平。继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全省1822座露天矿山管理台账,持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推动主体责任灭失露天矿山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修复绿化,减尘抑尘。持续加强扬尘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围挡、苫盖、清洗、硬化、渣土车密闭、湿法作业6个100%,切实通过综合措施将全省的降尘量控制在9吨/月?平方公里。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严禁燃煤旺火和露天焚烧垃圾,全省范围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措施。 

  五是进一步强化太原及周边“1+30”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太原及周边“1+30”区域以煤焦冶电行业为主,在全省27%的国土面积布局着约70%的铸造、约60%的焦化、约50%的钢铁、约40%的电力和约30%的水泥,工业集聚度高,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大。再加上以盆地地形为主,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环境容量小,全省空气污染最严重的设区市和排名倒数前10位的县(市、区)全部集中在这一区域,是我们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主战场。10月17日,召开了太原及周边“1+30”区域秋冬防联防联控推进会议,林武省长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副省长贺天才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进一步强化太原及周边“1+30”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一步调,协同减排,同向发力,共治共享,以太原及周边“1+30”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带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六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气一方面会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一个重污染天PM2.5的平均浓度约为优良天的4倍,严重影响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重污染天气应对并非简单关停限产,而是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在重污染预警期间,针对涉气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依法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方面,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每日联合会商,实现7至10天潜势预报,做到科学分析研判,早预警、早启动、早减排、早见效。在差异化减排方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将18975家工业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预测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第一时间科学、精准减排。在错峰生产方面,省工信厅与省生态环境厅已经联合印发《关于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从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将对全省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通过采取生产调控措施,实施错峰生产。 

  三、推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京津冀及周边和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太原及周边“1+30”区域秋冬季联防联控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政治责任,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推进秋冬防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省委成立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楼阳生书记、林武省长担任双主任,市县乡也全部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完善了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进一步形成了合力。秋冬防期间,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强化蓝天保卫战决战调度指挥,建立日调度、日分析工作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通报预警。 

  二是强化依法治污。省生态环境厅已部署从2020年10月12日-2021年3月31日在全省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坚持上下联动,企业自查整改与执法排查整治相结合,全方位排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分类实施“关、停、治、帮”整治措施,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专项执法坚持有力有效服务与依法依规监管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既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整改到位,也注重加强指导帮扶。同时,对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三是强化科学精准治污。今年夏季,我们对太原及周边“1+30”区域重点县(市、区)开展了VOCs走航监测,累积走航555个小时,走航距离超过1.35万公里,排查工业企业894家、加油站212家、储油库10家,排查出高浓度排放VOCs的企业128家,为精准管控臭氧污染提供了技术支持,臭氧污染浓度从5月份连续5个月同比下降。VOCs是PM2.5、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在夏季高温时段生成臭氧,在秋冬季促成PM2.5生成。今年秋冬防期间,继续运用VOCs走航监测手段,将走航监测范围从太原及周边“1+30”区域扩大到全省域,精准发现问题,科学组织治理。 

  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持续靠后或不降反升的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清零和秋冬防攻坚两个重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从11月起,每月对空气质量不降反升、工作推进迟缓、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的县(市、区)组织约谈,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切实做到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当前,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已进入最后决战冲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交总账意识,聚焦重点难点,紧盯任务、紧盯进度、紧盯结果,以硬措施、铁手腕完成各项硬指标硬任务,夯实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基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谢谢刘大山同志的介绍。 

  下面开始回答记者的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国日报记者: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提出对焦化、钢铁等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请问省工信厅张厅长,这项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其次,错峰生产是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措施。请问今年如何安排这项工作? 

  

省工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 

张占祥: 

  谢谢你的提问。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焦化、钢铁等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低碳转型绿色发展,努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升级改造。 

  焦化行业方面,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产能减量置换和“上大关小”政策,扶优去劣、除旧育新,不断加快过剩产能退出,推进先进大型焦化项目建设,实施环保技术改造,从本质上提升焦化行业环保水平。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省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先进焦炉产能占比从2017年底的25.5%,增长到2019年底的38%,增长12.5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年底可达到50%。全省焦化企业不断加大环保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已于2019年10月1日前全面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同时,通过产能减量置换建设的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全部执行更加严格的超低排放标准,焦炉炉型也高于国家标准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钢铁行业方面,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全省钢铁行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2019年省工信厅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新建(改扩建、搬迁)钢铁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现有钢铁企业分区域、分阶段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今年6月,省工信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2020年决战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汾渭平原4市和太原及周边“1+30”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我省有24户在产钢铁企业需要进行改造,其中17户已经完成,剩余7家企业正在加快工程相关收尾工作,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钢铁企业实现超低排放后,吨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可达到每吨0.30—0.32千克、每吨0.28—0.30千克,每吨0.55—0.60千克。按照我省2019年6000万吨钢铁产量计算,总计可减少3.4—4万吨的主要污染物排放。下一步,钢铁行业将通过成熟技术应用、工艺流程改进和管理水平提升等,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推动钢渣处置、粉尘回收等固废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燃气、蒸气、余热、余压等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效率,有效降低吨钢综合能耗、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 

  关于错峰生产的问题。2020至2021年秋冬季,我省错峰生产主要在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铸造等六大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者工序开展。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其中因生产工艺和安全因素无法停产的,实施最严格错峰;评定为C级的企业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评定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该类企业在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措施。 

  在实施错峰生产工作过程中,我们坚决落实国家关于“六稳”“六保”的相关政策措施,避免“一刀切”。一是统筹保障民生,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二是统筹稳增长,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三是统筹应急管控,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优先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安排错峰生产计划,实施差异化的应对措施。 

  

山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积极推动公交、出租车更换新能源汽车,是交通系统在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请问我省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如何推动?另外,请问我省在公路扬尘污染治理中有哪些经验做法?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有哪些具体安排? 

  

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 

王晋: 

  谢谢这位记者提问,下面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更换新能源汽车。 

  公交车方面。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公交车总数为9405辆,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占比达97.2%。忻州、临汾、晋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已于去年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今年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太原、吕梁和运城市克服重重困难,加大财政投入,分别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057辆、230辆和208辆,燃油公交车将全部得到更新和淘汰。 

  出租车方面。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建成区巡游出租车总数为25488辆,其中,新能源车14781辆,燃气车10557辆,甲醇车150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占比为100%。为鼓励经营权未到期出租车主,更新为新能源车辆,运城、临汾市政府分别安排4000万元补助资金(4133.16万和 4454.45万元),用于新能源出租车更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统筹推进新能源车更换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对全省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公交车更换新能源车工作全面实行清单制管理,持续跟踪调度进展情况,力争年内将剩余的267辆燃油公交车(大同市75辆,朔州市20辆,吕梁市20辆,晋中市76辆,阳泉市23辆,长治市11辆,运城市42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实现“设区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基本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目标。同时,积极谋划“十四五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新能源车更新替代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推动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公交车、出租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鼓励网约车使用新能源车。 

  第二个问题,即扬尘治理方面。我省因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的输结构特殊,导致道路扬尘问题多治理难度大。但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管养机构共同努力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大道路的清扫力度,去年到今年先后投资5000多万元,购置近百台清扫车和洒水车,加大清扫强度,提升保洁效果。二是加强道路的改造力度,今年为有效治理老旧路段的扬尘问题,我们通过PPP模式,投资60亿元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200公里老龄路段进行了改造,部分路段的扬尘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根治。三是加强道路的执法力度,重点对货运车辆不苫盖篷布或苫盖不严、抛撒等问题进行查处,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将公路扬尘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围绕目标精准施策。按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加大城市周边路段路面清洁和病害处治,减少抛洒扬尘污染;加强通行秩序管控,减少车辆拥堵缓行造成的尾气排放;加强密闭不严、“冒黑烟”、抛洒扬尘等车辆的管控处置。二是继续加大投入,对重点路段进行升级改造。将城市过境路段、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矿产企业分布密集路段和剩余的老旧路段纳入“十四五”升级改造规划,分步实施。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树牢全省“一盘棋”思想。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源头防治的总体原则,合理规划车辆特别是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车的行驶路线,完善应急预案,科学、有序、高效引导过境城区的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安全通行,进一步减少道路扬尘。 

  

中国化工报记者: 

  请介绍下住建系统在我省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学锋: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 

  一直以来,省住建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重点从建筑施工扬尘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两个方面着手,多措并举,为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 

  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 

  一是强化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整治“1+1+N”责任,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二是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列行动,同时公开和通报检查结果,将被通报的项目涉及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分别扣综合信用分10分,社会公开曝光。三是创新监管办法。积极推进“智慧工地”扬尘治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采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方式,实现施工扬尘治理实时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建立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智慧工地”管理体系,保障项目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使用无人机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无人机抓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作出处理,减少对工地施工的干扰,保障建筑工地正常施工。四是重污染天气要进一步加强工地管控,停止土方作业,所有工地按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工地管理,坚决杜绝工地扬尘。 

  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方面: 

  一是大力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规范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结合秋冬季天气情况,适当增大机扫、湿扫作业频次,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有条件的地方要使用道路抑尘剂,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过程管控,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场所倾倒渣土;全面推广硬密闭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辆,坚决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行为。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对城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的市政道路、背街小巷等地段的砂堆、渣堆、煤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清理,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谢谢各位。 

  

中国质量报记者: 

  目前我省各地正逐步进入取暖季节,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民用煤质量的管控上有何举措?第二个问题是,我省车用油品整体质量状况如何?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油品质量监管上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举措? 

  

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高航: 

  谢谢你的提问,我先来回答第一个关于民用散煤质量管控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作为关系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作为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来抓。民用煤一般分为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两类。随着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方式的大力推进,民用散煤的使用量正逐年减少,相应地,由民用煤引起的空气质量污染得到了明显遏制。目前,在清洁取暖还不能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我省农村地区在秋冬季的民用煤燃用需求总量不到一千万吨,由民用煤取暖炊事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仍然是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和工作难点。 

  为切实守住民用煤质量底线,省市场监管局在今年的8 月份就在全系统安排部署了从9月15日到12月15日为期三个月的“民用煤等环保相关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及早筹划、提前部署,进行了精心的组织和周密的部署,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0月13日,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的召开,更是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我局将紧紧围绕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解决“民用散煤污染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强化统筹联动。针对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以及不同程度影响空气质量的商品煤、焦炭等煤炭产品,我局将组织开展1500批次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对民用煤加工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重点跟踪质量问题频发的企业和区域,大幅提高煤质抽检覆盖率,增加抽检频次,市、县两级对民用煤加工销售企业每月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以上,全年抽检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抽查要全覆盖能源部门牵头建设的“清洁煤”供应点。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后续处置,该罚款的罚款,该关停的关停。 

  二是要协同联动发力。积极发挥系统上下和能源、生态环保、公安、商务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间的整体合力,不断加强民用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监管的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和职能优势强化合作、互助互补,不断提升联合监管效能。配合能源部门打击个别煤炭开采企业和洗选企业不能有效管控销售渠道和范围、导致原煤或工业用煤甚至是高硫煤产区的劣质煤流入民用煤市场的行为。配合市县政府集中清理、整顿、取缔质量不达标的“清洁煤”供应点,切实解决个别“清洁煤供应点”“无煤可供”或“低质供应”的问题,保证供应主渠道供应畅通,“疏堵结合”,力争让老百姓买得上、用得起合格的民用煤。 

  三是要依法从严打击。严厉打击民用煤销售点擅自用原煤或工业煤冒充民用散煤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低质低价故意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政府“清洁煤”技术要求的煤炭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跨区域销售不合格民用煤的“流动经销点”,实现区域联合执法,堵塞执法漏洞 。依法查处在“禁煤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清理“禁煤区”散煤及燃煤设施,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 

  这是我回答的第一个问题,关于第二个汽柴油质量管控的问题。整体上来看,经过近几年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省车用汽柴油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国六《车用汽油》(GB 17930-2016)和《车用柴油》(GB 19147-2016)标准规定的硫含量≤10mɡ/kg和苯含量≤0.8%的质量要求。2019年我局抽检727批次汽油,发现不合格油品1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3%;抽检车用柴油1588批次,发现不合格油品8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5%。 

  今年以来,我局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加大对车用汽柴油中硫、苯等影响大气污染防治有害物质的监管,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全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的污染治理。一方面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油品生产销售企业能够严格内部质量管理,细化油品流程,责任分解到人,严把采购关和销售关。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车用汽柴油和车用尿素的质量监管。重点针对长途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加油站和批发油库,突出重点领域和环保指标,提高抽查覆盖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从严处置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油品,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油品回流市场,既查来源也查去向。凡整改不到位、复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销售。今年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已经抽查车用汽柴油和车用尿素521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85批次。 

  最后,在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优势,应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执法稽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多措并举、集中整治,做好技术支撑、质量监管、立案查处、吊销执照和依法移送等“无缝对接”,严厉打击加油站点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价格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谢谢大家。 

  

山西新闻网记者: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对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怎样的意义,同时简单介绍一下我省清洁取暖整体推进情况。另外,请简单介绍下一步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清洁取暖工作。 

  

省能源局副局长 

闫文泉: 

  作为北方地区,取暖季散煤燃烧是我省秋冬季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散烧煤具有低空排放、无末端处理设施等特点,排污系数极高,与居民的生活、健康息息相关。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散煤替代,可以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程度,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主要内容。2017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要求,全面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成绩显著。2017-2019年,全省通过实施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57万户,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支撑。 

  下面,我简单介绍下一步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清洁取暖工作。 

  首先,我们将通过已建立的督导检查、日常调度、奖惩考核等各种机制,组织指导各市加快完成今年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其次,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到清洁取暖供热领域,在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居民可承受基础上,培育因地制宜可持续开展供热、具备采暖能源交易资源的清洁供暖服务运营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政府、企业、居民节能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降低各级政府财政负担和居民取暖成本支出,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 

  三是组织相关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制定生物质和洁净煤燃料、炉具相关团体标准,确保洁净煤和生物质取暖达标排放,进一步拓宽清洁取暖路径。对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偏远山区,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 “生物质+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满足群众供暖需求。 

  四是指导各市优化布局洁净煤供应点,督促企业落实悬挂标识牌、建立和完善保障供应机制,健全销售台账等。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煤质抽检频次,严厉打击劣质散煤流入民用市场。 

  

山西法制报记者: 

  请问在今年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关于柴油货车的源头防控和治理,公安交管部门计划采取什么措施?另外,在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方面,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了什么措施?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李怀玉: 

  谢谢记者提问。柴油货车管控一直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的重要内容,我们在源头防控和治理方面,目前主要措施还是持续严格柴油货车的注册登记和检验两个环节。一是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主要是对于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机动车坚决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从源头上防范超标排放车辆挂牌上路;二是严把机动车检验关,主要是在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环节,对未经排放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柴油货车,坚决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个问题。为切实降低柴油货车污染,今年5月25日,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商务厅、公安厅等五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公安交管部门将主要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严格依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定期统计淘汰车辆的注销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积极配合推进柴油货车的淘汰工作。二是加强路面缉查布控,对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上路行驶的,我们现在是作为最高级别的预警信息,在全省布控,一旦上路马上预警缉查。谢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羽: 

  非常感谢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7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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