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晋中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英杰就高质量完成农村低保兜底保障的有关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来自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江居正主持本次新闻发布。
晋中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英杰
自2016年以来,市民政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安排,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确保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贫困人口实现吃穿“两不愁”,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坚决履行了“兜底一批”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一、全面打好兜底攻坚战,着力提高精准兜底脱贫成效
农村低保兜底扶贫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担负着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最后防线,是全面小康的托底安排。五年来,全市兜底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动态管理、政策统筹”的基本原则,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将家庭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施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补助精准,有效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动态调整下的农村低保对象45897户72081人,其中纳入扶贫建档立卡41045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3%。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6832人,其中纳入扶贫建档立卡11033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6%。两类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21.9%。今年以来,全市支出农村低保金20251.4万元,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1479.6万元。2016-2020年,全市累计支出农村低保金73845.1万元,累计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46733.95万元。
二、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着力提升救助政策落地质量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承担农村低保扶贫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局党组将兜底脱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经常督促指导、推动问题解决,狠抓政策落地,确保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二)健全机制,着实完善救助政策。农村低保与扶贫衔接工作以兜底线、保基本、助脱贫为重点,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先后出台了《晋中市农村低保扶贫行动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晋中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晋中市农村低保标准化服务指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分年度出台《晋中市农村低保扶贫行动计划》,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兜底保障制度,推动工作、对象和标准衔接更加紧密,按时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三)持续提标,稳步提高救助水平。脱贫攻坚以来,坚持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财力状况等因素,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2020年,平均标准从2016年的3017元/人/年达到4975元/人/年, 保障标准增长了64.8%。其中,昔阳县达到4920元/人/年,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达到4860元/人/年。全市所有涉农县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的联动,调整后2020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到6489元/人/年,较2016年增长了115%,救助标准的提高切实有效提升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四)精准识别,强抓分类救助政策。综合运用救助政策,统筹推进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救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1.为确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及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纳入单独申请农村低保范围。2.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10%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3.对实现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4. 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通过扶贫支持政策实现脱贫、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提供6个月过渡保障期,实施渐退机制。5.对低保对象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
(五)全面排查,找全找准兜底对象。1.主动对建档立卡未脱贫老年户、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对全市持二、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多轮排查,通过逐人逐户排查,筛查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1570户2534人,确保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会同扶贫、人社、残联等部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分析,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分析返贫致贫风险,组织各县开展摸排走访,确保无空白、无遗漏、无死角。
(六)强化治理,严防“漏保” “脱保”发生。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工作的要求,连续三年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资金监管不力,“脱保”、“漏保”作为治理重点,进一步加大问题查处力度,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做到立查立纠,立行立改,打造良好的社会救助基础,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三、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着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坚持疫情防控和兜底脱贫两手抓、两不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落实“分类救助”、“先行救助”、“特别救助”等措施。一是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升办理效率。二是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延长定期核查时限。三是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四是放宽户籍条件限制,积极开展临时救助。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农村低保对象5364人,因疫情开展临时救助共1517人次,为部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发放了口罩、消毒液、食品等防疫生活物资。
今后,我局将扛起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全面推进兜底保障工作,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完成兜底保障任务,努力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子更稳、成色更足、质量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