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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第一家,真正好牛肉”夸大宣传 受万元处罚
2021-03-17 17:43:42    来源:晋中日报

2020年8月10日,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平遥县某肉食品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商店的货柜内存放有2705个标示“百年老字号,牛肉世家” “平遥第一家,真正好牛肉”的塑料手提袋,提供给消费者在该商店购物使用。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塑料手提袋实施扣押措施,并于次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给消费者提供上述塑料手提袋的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9月22日,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发布虚假广告的塑料手提袋2705个、并处罚款1.28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山西奇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江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令禁止”最佳”“第一”等绝对性宣传,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受到侵害时,可以根据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晋中日报程浩)

[编辑: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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