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2021年,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部署,促进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优势,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司法救助,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供助力。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人员在办理杨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中,发现该案中受害人亲属张某雁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残疾人,平时自己生活,主要依靠受害人张某辉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而张某辉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使原本就贫困的生活变得更为艰难,生活陷入困境。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高度重视,主动作为,4月21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进忠亲自到张某雁家中实地走访了解情况,为他详细讲解司法救助政策,上门提供司法救助申请,最大限度为他提供方便。之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为这个贫困的家庭带去了司法温情。
在这次爱心传递中,充分体现出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检察温度”,很好地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