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王俊青)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为民措施。日前,该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0年6月8日,当事人张某正抱着小孩在回家的路上,小孩突然被停在路边启动的重型装载机吓哭,张某为保护孩子躲避巨大噪音,抱着孩子赶紧往家里走,又被施工方丢落在回家必经之路上的石籽弄倒,致张某当场脚掌严重扭曲骨折,后经治疗造成各项损失13.2874万元。
事后,与施工方代表赵某虽经多次磋商,但赵某坚持认为张某受伤与其无关。张某欲提起诉讼,但考虑到自己是一名下岗工人,如今又身体残疾,受经济拮据等客观因素的制约,遂向左权检察院寻求支持起诉。该院了解案情后,对该案积极予以立案审查,在引导当事人正确表达诉求,查清案件事实后,决定支持张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积极加强同县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开展了庭前调解工作。因双方就责任承担、赔偿数额和偿还日期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在检察官的耐心说服下,当事人均作出让步,最终赵某当场支付6万元,使该案息诉结案。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左权检察院实施便民措施的一个缩影,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继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