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追赃挽损 践行为民初心_黄河新闻网
 您所在的位置: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  晋中>法制民生>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追赃挽损 践行为民初心
2021-05-19 09:32:35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李秀青)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阶段各项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审查朱某、常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时,依法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办案有常,而利民为本”,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自行侦查力度,在惩治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对各被告人多次释法说理,建议他们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编辑:艺伟]

手机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我要啦免费统计
//jz.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