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刑事抗诉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通过刑事抗诉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构建以抗为中心、多措并举的审判监督格局,严格把握刑事抗诉关,切实加强对抗诉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审查,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2020年以来,该院共提出抗诉26件,其中办理的王某某贪污二审抗诉案于2021年6月底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印发。该案例是榆次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职务犯罪缓刑适用条件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本着既依法惩治犯罪,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依法对法院一审判决进行的刑事审判监督活动。作为检察机关,对于法院的判决,既要考虑罪重情节,也要考虑罪轻情节,对量刑错误,即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量刑明显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树立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并重的理念,梳理总结审判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拓展抗诉线索和抗源的发现渠道,找准抗诉点,提升抗诉质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