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陈月英)近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足职能,聚焦小区“飞线充电”难题,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助推相关行政机关联合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共同守护民生安全。
摸排线索,分析研判。该院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县城区内多数住宅小区住户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且电动车大多停放在单元门口周围,堵塞居民逃生通道,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一方面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为省事、图方便私拉电线充电;另一方面,住宅小区内没有集中充电配套设施,居民群众只能“自给自足”。同时,也反映出小区物业对此疏于管理监督。
积极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在对线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该院办案检察官认为,电动车“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行为,将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置于危险之中,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立案审查,并及时向县公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和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治理电动车乱象,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督促整改,共治共享。检察建议制发后,各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等单位部署整改。通过在小区张贴警示牌、印发消防安全须知等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车“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的危害和相关消防安全等知识。同时,该院督促小区物业限期安装集中充电装置,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充电难的问题,并要求物业开展电动车常态化动态化监督检查,切实规范电动车有序管理,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小区电动车乱象的整改工作,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协作,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