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8月10日起,晋中公安交警将联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管部门,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会、保险协会、保险公司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等,在晋中市城区范围内共同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守护行动。
此次行动,各部门将常态化查纠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为整治重点;要达到电动车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降低的效果。届时,晋中公安交警将出动全部警力,在市城区各个路口路段对不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进行“拉网式”查纠。
执勤民警会对不佩戴头盔的电动车进行拦截,并向当事人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利害关系,观看因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并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将电动自行车在执勤点路口集中存放;由当事人自行购置头盔或回家取头盔(如当事人有着急事务需要办理,可以留上实名及联系电话,凭本人有效证件,暂时借用执勤点的爱心头盔先行处理事务);当事人佩戴好安全头盔后,拍照并登记详细信息后在《登记表》上签名予以放行;按照登记的详细信息,交警支队专门组织人员进行登门宣传或电话回访。
此外,晋中交警还强调:建筑工地上使用的安全帽与佩戴的头盔,两者的用途不同,不能代替使用;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要正确佩戴头盔,切不能影响视线;消费者要选择正确的安全头盔,在选购时,要仔细查看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信息,坚决抵制三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