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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工作
2021-08-16 15:33:18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继续走深走实,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量,确保文书公开“零风险”,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和检察透明度,左权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三清单”、严把“三关”、实现“三化”,扎实开展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工作。

以“三清单”为基点,明确责任、摸清底数、整改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已公开法律文书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方案》及上级检察院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工作要求,左权县检察院专题研究制定了《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已公开法律文书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承办人、承办部门、案管部门的清查责任,明确清查范围为2014年以来已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12309中国检察网、12309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外发布的全部法律文书,建立了《左权县检察院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责任清单》,分部门、分人员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案件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承办部门承担监督责任、案管部门承担复核责任。

二是建立问题清单,摸清底数。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导出所有已公开法律文书594份,并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导出的已公开法律文书明细进行对照;通过承办人自查和案管部门抽查相结合,建立了《左权县检察院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问题清单》,共计发现问题587个,其中发现按规定应当撤回的法律文书1份;发现未按要求进行隐名、屏蔽等技术处理,不规范公开的法律文书586份(标题未加“山西省”的586份、文书名称错误的489份,被告人未屏蔽2份、被害人未屏蔽4份、证人等未屏蔽的文书18份、身份证号未屏蔽的43份)。

三是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根据已建立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将所有发现的问题文书,承办人逐份整改,并做好登记,建立《左权县检察院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整改清单》,案管人员专人负责复核,撤回法律文书1份,整改不规范公开法律文书586份,现已将问题文书587份按照法律文书公开规定全部整改完毕。

以“三关”为支撑,自查自纠、再次把脉、提质增效。

一是严把自查关,自查自纠。双排查、双确认相结合,案件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案管部门提供的已公开法律文书明细进行逐份清查和复查,并对清查整改台账进行双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查自纠。

二是严把复核关,再次把脉。案管部门根据承办部门反馈的整改清单,对统一业务系统撤回后重新公开的586份法律文书进行复核,主要针对文书名称错误、应隐名而未隐名、文书标题错误等情况进行重点复核,精准把脉,对仍出现问题的文书退回后及时通知承办人进行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监督工作。

三是严把质效关,提质增效。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坚持“日复核、日导出、日再核”工作法。安排专人对整改后重新公开的法律文书坚持当日复核,对复核无问题的法律文书坚持当日导出到12309中国检察网,导出后坚持在12309中国检察网再次复核,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效。

以“三化”为目标,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实现规范化。对此次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检察官,责任到人,对文书未按要求进行隐名屏蔽技术处理等集中性问题进行专门培训指导,提高承办检察官对法律文书公开的重视意识和规范意识,促进法律文书规范化公开。

二是实现常态化。将此次法律文书清查工作模式固化、常态化,压实承办人自查责任、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案管部门复核责任,坚持自查全覆盖、无死角与定期复核、及时复核相结合,自查与复核“两步走”,同频共振,形成常态。

三是实现制度化。建立承办部门与案管部门文书公开定期通报制度和复查制度,每周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法律文书建立台账,及时通报承办人和承办部门,做好文书公开跟踪工作。坚持复查审核制度,加强与承办人日常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寻找破解方法,促进文书公开制度化,确保文书公开“零风险”。

[编辑: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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