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霍海燕)为维护河流生态,促进绿色发展,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在河道治理保护中的监督协调作用。8月26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会同晋中市河长办主任刘建、市河道管理站站长秦海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梁柱、县水利局局长刘雄及国新能源公司人员等,针对平遥县恵济河流域联合开展巡河护河专项监督行动。
惠济河,是汾河的支流之一,发源于平遥县南部山区,在南政乡西刘村汇入汾河,途径5个乡镇24个村。惠济河的生态环境及行洪安全直接关系着汾河水质及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巡河组一行对恵济河生态环境问题以及行洪安全问题进行实地查看,深入了解了水体水质水位、水域周围环境和防洪治理措施,严格排查汛期河道行洪障碍、安全隐患等问题,就河流生态治理进行了讨论交流。
郝慧琴表示,生态环境、行洪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必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必须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立足防大汛,全力以赴做好河道安全行洪准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度汛、万无一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后,该院将把“河长+检察长”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定期联合河长对辖区内的河流开展巡查,继续加大对河道生态环境的监督力度,更好地运用检察公益诉讼的利剑推进该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河流治理能力和管护成效,真正地让惠济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