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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 构建“行政执法+公益诉讼”保护屏障
2021-09-01 10:08:18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近日,灵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郭建雄,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一行,前往汾河支流静升河静升镇段开展巡河活动。

在巡河现场,郭建雄县长、陈林检察长重点察看了河流水域环境,包括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河道、违法倾倒垃圾等影响水质的情形。陈林检察长表示,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促进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为了切实推动“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干警会同河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汾河灵石流域段“四乱”问题排查,就一企业在汾河城区段(铁路西)河道内倾倒渣土垃圾污染环境情形,及时启动立案程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河湖长+检察长”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灵石县检察院一直以“河长制”司法介入机制为抓手,重点对灵石县“四乱”问题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摸排,共督促清理河道垃圾55965余方,清理河道高秆作物155.9亩,整治生活污水直排17处。下一步,该院将结合郭建雄县长在巡河过程中的指示,常态化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活动,加大与县河长办及成员单位的联动配合,严厉打击涉汾河污染犯罪行为,保护改善汾河水域环境,为维护灵石县河流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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