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三位民警出手相救,实在太感激了……”前不久,晋中市公安局驻和顺县松烟镇乡村振兴工作队收到了卢某送来的两面锦旗。
8月24日下午,卢某驾驶一辆满载柴油发动机、塑料帐篷以及搅拌机等物品的四轮农用车,行驶在松烟镇去往和顺县城方向的318省道上,当他行至白仁桥路段时,发现车斗内冒起黑烟,随即停车查看。下车后,卢某发现拉着的物品已经开始燃烧,心生恐慌,不知所措。市公安局驻和顺县松烟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王俊文、赵俊峰、刘杰三人驱车正巧路过,发现上述险情后立即停车展开救援。
由于易燃物品集中,大火借助风力越烧越旺。见此情况,三人取出车上的备用灭火器上前扑火。因易燃物品较多,火势异常凶猛,两三分钟时间,灭火器全部用完,但火势仍未扑灭。队员们立即从后备箱拿出铁锹开始铲土灭火,并拨打了119、110报警电话。在消防官兵和当地民警赶到前,为避免火势造成更大危害,三人明确分工,一边灭火一边疏散过往车辆。经过半小时扑救,火势逐渐减小,队员们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将事故车辆上的易燃物品转移至路面空旷处,阻断了火情蔓延。
为表达感谢,卢某自发将印有“临危不惧 神速救援”“助人为乐正能量 鼎力救助暖人心”的两面锦旗送至晋中市公安局驻和顺县松烟镇乡村振兴工作队,赞扬三位民警及时出手扑灭大火,热心为民、英勇无畏的精神。(晋中日报记者 李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