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支持起诉岗窗口值班 王云 摄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韩姸)驻法院支持起诉岗工作是省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推动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的重要举措。榆社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驻法院支持起诉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积极开展驻法院支持起诉岗创建工作,于8月31日在榆社县人民法院设立支持起诉岗。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着力加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体,榆社县人民检察院与榆社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的工作办法(试行)》,与榆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对支持起诉岗的目的、意义、组织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工作方法、工作职能等作出了具体要求,为更好地发挥支持起诉岗的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榆社县人民检察院驻法院支持起诉岗设立以来,第三检察部干警在窗口轮流值班,为前来申诉的群众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指导当事人收集、提交证据及举证、质证,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准确地表达诉求,受理控告和申请监督、参与息诉和解、宣传检察职能,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支持起诉岗设立一周内,就办理了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14件。9月6日,张某等人来到法院立案大厅咨询,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支持起诉岗窗口,反映褚某、郑某雇用其九人在某公司硬化水泥路、干杂活,工程结束后,仅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剩余劳动报酬经多次催要,褚某、郑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迟拒付。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积极了解案情,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多方沟通协调,最后支持起诉,涉及的7件案件已经在县法院调解结案,被告同意支付7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1.1万余元。这些案件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利益,且申请人大多原为村里的贫困户,生活比较困难,法律意识淡薄,不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持起诉岗的设立能够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到劳动报酬,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真实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情怀和温度,真正实现“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让劳动者劳有所得”的宗旨,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
支持起诉岗的设立加强了法检两院的联系,拓展了检察机关案件受理的渠道,为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搭建了新的平台,对破解基层检察院案源少、监督乏力、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弱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下一步,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支持起诉岗工作,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并根据榆社检察工作实际,延伸为民服务触角,办典型案、精品案,打造榆社民事检察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