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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徽闪耀 花季护航——昔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
2021-10-18 10: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李烨琦)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官的重要职责。昔阳县人民检察院自去年4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以来,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法律监督 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今年5月,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昔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16日作出的一份生效调解中确定的、应当给予李某(2006年出生)的抚养费未执行到位。在征求李某母亲的意见后,该院未检办公室引导、帮助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向昔阳县人民法院发出一份未成年人抚养费优先执行检察建议,建议执行局对其抚养费予以优先执行。昔阳县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通过强制执行,在十日内执行到位。这是昔阳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将未成年人保护的目光投向执行领域,在办案中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尝试。

在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办理中,该院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另一方面努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心理测评、亲职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制度,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以帮助其回归社会;同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对其进行全面保护。

净化校园环境 关爱救助助力健康成长

9月初,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经心理医院测评,13岁的被害人患有重度焦虑症和中度抑郁症。得知其父过世、母亲无业,该院积极为其申请了4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其中1万元专门用于心理咨询以及治疗。这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

此外,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还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着力点,切实解决事关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针对未成年人随意购买烟酒、出入网吧、KTV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在辖区内烟酒店的显著位置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标识,网吧、KTV全部按规定悬挂“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商户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此举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建立预防宣教联动网络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以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以上共计24人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瑞启受聘担任昔阳中学、乐平一中法治副校长。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法治宣讲30余次,覆盖在校学生1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册,活动覆盖全县小学、初中、高中。与此同时,该院还在两所中学举办了模拟法庭普法活动。该活动不仅从形式上改变过去单一的教育模式,而且也从内容上也突出了“严”的基调,使孩子们对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有一个更全面的理解。

在“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中,昔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同心合力、共护未来”为主题的座谈会,邀请县纪委监委、教科局、公安局、法院、卫计委、团县委、妇联等成员单位参会,对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一号检察建议”进行了解读,强制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均作了表态发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方法。之后,该院又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期间,老师、家长、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工委、监狱部门、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共30余人走进昔阳县人民检察院,“零距离”接触感受检察工作,并和未检检察官一起,与同学们交流互动,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

[编辑: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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