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进会_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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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进会
2021-12-17 17:25:12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202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17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与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城区、高校分局分别联合召开贯彻落实《意见》推进会,同时对榆次检察院在该三个分局设立的派驻检察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海全,榆次、城区、高校分局法制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张海全表示,为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央司法改革任务,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发了《意见》,就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该《意见》也是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张海全对贯彻《意见》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检察院要加强对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尤其要加强立案、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等措施的审查把关,避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发生。二是检警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加强对不予立案、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等的说理,对照检察机关继续侦查或退回补充侦查提纲针对性开展侦查工作,提升证据观念等方式,共同努力切实提升侦查办案质效。三是依托设立的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把《意见》要求落实落地。

榆次、城区、高校公安分局负责同志均表示,将组织法制部门同志认真学习贯彻《意见》要求,并利用好已建成的派驻检察室,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检警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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