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_黄河新闻网
 您所在的位置: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  晋中>法制民生>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
2021-12-23 10:34:19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亮剑”被非法侵占的土地资源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感谢指出我局工作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问题,我们已经对检察建议中涉及的五家企业重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针对未执行到位的行政处罚决定列出整改任务清单,逐一销号,请检察机关监督。”近日,灵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来到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就整改情况进行沟通。

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精准监督,准确发力,切实保护土地资源。

2021年11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人员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时发现,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针对五家企业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因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未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县自然资源局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法律规定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县自然资源局是否继续履职?五家企业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状态是否消除?”办案人员带着这一疑问展开调查,发现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法院不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也未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书,亦未采取其它有效措施消除企业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状态,于是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主动纠正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确保非法占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类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新的发力点和增长点,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取得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新成效,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服务灵石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炳仪]

手机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我要啦免费统计
//jz.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