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共交通未对未成年人实施票价优惠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听证暨公开宣告送达活动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进一步规范县域公共交通票价及相关优惠政策,促进未成年人购票优惠政策落地落实,按照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相关要求,12月22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灵石县公共交通未对未成年人实施票价优惠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听证暨公开宣告送达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和该院未检、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宣告送达仪式,县人大、关工委、交通局、团县委、妇联、教科局及学校代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活动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主持。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县公共交通存在对未成年人的购票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经逐级请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复,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从案件基本事实、法律法规、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建议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履行职责,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检察建议书所罗列的问题客观真实,提出的检察建议针对性、可行性强,收到检察建议后,将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同时认为检察建议以公开宣告方式送达,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释法说理,相关部门能更好地协调配合,更好地促进问题解决。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方面所采取的积极举措,对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以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既保证了将检察建议及时送达,又确保了检察建议内容传达落实到位,真正形成了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陈林指出:未检工作是对未成年人的一项专门检察工作,覆盖四大检察业务,意义不同寻常。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千秋万代、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守护明天、守护祖国希望的工作。努力推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争取未成年人乘坐公交免费或优惠,可以以学校为单位,制发学生卡,给予未成年人更多成长的保护,充分体现社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爱。
陈林强调:保护未成年人需要相关部门、团体各方面共同参与、沟通配合,共促问题解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既保证检察建议及时送达,又保证检察建议传达到位,有利于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共识,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携手各方共同扛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责任。
本次活动结束后,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此次公开宣告送达,不仅增强了检察建议落实力度和深度,而且促进了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堵漏建制、依法行政,对于进一步强化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具有积极作用,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