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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检法合力“家门口”庭审 情景融合“活教材”普法
2021-12-28 10:3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在外住院治疗的事实,隐瞒住院票据虚假的真相,骗取医保基金2970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日前,一场“家门口”的简易程序庭审在左权县麻田镇北艾铺村文化广场公开进行。水泥乒乓球台桌后面,农户家简陋的板凳上,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和被告人依次而坐,周围围满了闻讯而来的村民。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的一天,被告人张某某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向赵某某(另案处理)购买了外地医院收费票据,并以上述票据向县医保中心提供,骗取左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人民币21593.4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大病保险)人民币8110.6元,共计人民币29704元。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张某某等十几起同类型诈骗案时,调查了解到北艾铺村及周边村是该类型诈骗案的频发地、中心点,当地村民对诈骗医保基金、大病保险的行为存在较为严重的认识误区,考虑到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及该案的警示教育意义,经与县法院积极协商,决定在被告人所在村设立临时法庭现场庭审,以身说法、以案释法,为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庭审中,检察官现场宣读了起诉书及量刑建议书,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且对该院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书所提出的确定刑建议均无异议,在此基础上法庭采纳该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带着追悔的神情在陈述中表示“检察官说的都是事实,我认罪,自己贪图小便宜,想着天上能掉下馅饼,自从骗了医保中心的钱后,自己花起来觉得很不安心,后悔极了。”

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之前发生的同类型案件,剖析了诈骗医保基金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一是群众的法治观念淡薄,认为凭虚假单据报销犯不了多大的错误;二是侥幸心理驱使,看到周边乡村的人都这么干,应该不会查到自己身上;三是蒙受他人鼓动,盲目听信卖假票据人的蛊惑,贪财念头滋生。同时,检察官从哪些人是诈骗罪的主体、诈骗罪主体的认识、多大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犯诈骗罪后如何处罚等方面对诈骗罪一并作了详细解读,让旁听的群众学法、懂法、守法。随后,检察官、法官还为现场的群众发放了有关诈骗罪的宣传资料。

“这次我把检察官和法官是怎么样开庭审案的全过程清清楚楚看了一遍,也更加明白了诈骗罪是怎么回事。”在庭审现场旁听的村民王大娘深有感触地说。

此次特殊的庭审活动是左权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办案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一个缩影。不仅可以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刑事审判的庄重严谨,更能以司法促普法,让人民群众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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